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10月06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來源如左:
  一、創立時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
  二、當年度保險費及其孳息收入,與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
  三、保險費滯納金。
  四、基金運用之收益。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