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所列機關(單位)於收受對海實彈射擊報告單後,應循行政系統分 別轉知有關外國駐華使領館或其他代表機構及國內有關機關(單位)、 船艦、軍民,避免通過危險區域。警察機關並應將國軍對海實彈射擊時 間、危險區先行通報進出港口之漁船。基隆海岸電台轉全區各海岸電台 (含 BBS)對設有電台船舶實施廣播,勸導切勿進入入射擊區。 區管中心認為國軍對海實彈射擊,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者,應依第三章 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