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教官資格遴選介派遷調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

條文關聯

新進軍訓教官之遴選,由本部會同國防部代表組成軍訓教官遴選小組,其
任務如下:
一、審議遴選計畫、簡章之訂定及變更事項。
二、審議試務協調、變更及停辦事項。
三、審議錄取員額及成績基準事項。
四、審議其他有關軍訓教官遴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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