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

條文關聯

同時設置加氣站及兼營加油站業務者或已開業加氣站兼營加油站業務者,
其加油站部分應符合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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