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嘉義電力段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5月04日

條文關聯

  經指派擔任電力技術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轄區災害事故之預防、通報、協調及處理事項。
  二、保養及新建工程預算編列及計價事項。
  三、發包工程之登錄事項。
  四、轄區設備量登錄事項。
  五、危害轄區設備之處理改善及協調事項。
  六、工程預算進度及費用控管事項。
  七、其它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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