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進口包裹總包開袋拆後,郵局應將收到之包裹依序統一編列進口號 碼或編製條碼並將包裹「發遞單及報關單」(以下簡稱「發遞單」), 連同包裹清單送由駐郵局海關審核,加蓋驗貨檯別戳記後,退交郵局揀 取分送各驗貨檯拆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