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型式認證審驗之低功率射頻電機屬系列產品者,其審驗費減半收費。 前項所稱系列產品,係指電信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二條所定之系 列產品。
一、配合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修正第十三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 申請審驗系列產品之審驗類別僅有型式認證,爰刪除現行第一項但書 規定。 二、第二項酌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