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組織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1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檔案、印信、出納、事務管
理、財產管理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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