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4月19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展示策劃及蒐藏支出。
二、圖書資訊徵集、採編及閱覽支出。
三、研究發展支出。
四、推廣教育及產學合作支出。
五、銷售支出。
六、管理及總務支出。
七、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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