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5日

條文關聯

  重製或複製政府資訊,如另需提供郵寄服務者,其郵遞費用以實支數額
  計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