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及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5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規則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縣
  (市)為縣(市)政府。中央之業務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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