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

條文關聯

  全國農業金庫投資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
  以上之有價證券,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標準普爾公司( Standard & Poor's)評定,短期信用評等達A-
      3 等級以上或長期信用評等達BBB-等級以上。
  二、經穆迪投資人服務公司(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評定,短
      期信用評等達 P-3等級以上或長期信用評等達Baa3等級以上。
  三、經惠譽公司( Fitch, Inc.)評定,短期信用評等達F3等級以上或
      長期信用評等達BBB-等級以上。
  四、經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短期信用評等達 twA-3等級以
      上或長期信用評等達twBBB-等級以上。
  五、經英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評定,短期信用
      評等達F3(twn)等級以上或長期信用評等達BBB-(twn)等級以上
      。
  六、經穆迪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評定,短期信用評等達TW-3等級以上
      或長期信用評等達 Baa3.tw等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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