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署海巡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署及所屬機關人員請頒本獎章,分別由服務單位或所屬機關推薦;其他
人員,由與其請獎事實有關之主管機關推薦。
請頒本獎章,應填具請頒海巡專業獎章事實表及檢附有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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