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信用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1月13日

條文關聯

  信用合作社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十二款規定於章程內載明之理事、監
  事人數,理事最多不得超過十五人,監事最多不得超過五人;其有候補
  理事、候補監事者,其人數分別不得超過理事、監事人數數之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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