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安全控管作業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6月2日

條文關聯

客戶端利用電子設備及通訊設備以連線方式發送訊息至金融機構進行交易
指示之交易類別,並依據其執行結果對客戶權益之影響區分風險之高低,
區分如下:
一、電子轉帳及交易指示類
    係指該交易指示直接涉及資金轉移或直接影響客戶權益者。
    (一)服務項目
          1.電子交易、轉帳授權、帳務通知,其服務項目舉例如下:存
            提款、轉帳、匯兌、匯款、消費、投資(如基金、債票券、
            結構型商品)、款項繳納、授信、付款指示等交易。
          2.申請指示,其服務項目舉例如下:
           (1)外匯業務:開發信用狀申請、修改信用狀申請。
           (2)存款業務
              甲、客戶得申辦數位存款帳戶、同意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
                  心信用資料。
              乙、已開立存款帳戶者得申辦結清銷戶、約定轉入帳號、
                  受理客戶傳真指示扣款無須再取得客戶扣款指示正本
                  、晶片金融卡、非約定轉帳。
              丙、客戶得以多功能視訊櫃檯開立之新臺幣活期及定期存
                  款帳戶。
           (3)授信業務
              甲、本行既有個人客戶及新戶得申辦無涉及抵押權或質權
                  設定之個人貸款、限於原抵押權擔保範圍內增貸之房
                  貸及車貸、同意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心個人信用資料
                  。
              乙、本行既有法人客戶、法人新戶及法人戶之負責人得申
                  辦無涉及抵押權或質權設定之貸款、同意金融機構查
                  詢聯徵中心信用資料。
              丙、既有貸款戶得申辦授信條件變更。
              丁、保證人得申辦同意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心信用資料、
                  成立保證契約。
              戊、法人戶依信保基金規定應查詢之關係人(如配偶)得
                  申辦同意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心信用資料。
           (4)信用卡業務
              甲、新戶得申辦信用卡、同意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心信用
                  資料。
              乙、已開立存款帳戶者或既有信用卡戶或既有貸款戶得申
                  辦信用卡、同意金融機構查詢聯徵中心信用資料。
              丙、既有信用卡戶得申辦長期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轉換機
                  制、同意信用卡分期產品約款。
           (5)財富管理業務:認識客戶作業( KYC)、客戶風險承受度
              測驗、同意第二條第二十款第一目結構型商品業務之推介
              或終止推介。
           (6)信託業務:已開立存款帳戶者得申辦信託開戶或終止信託
              契約、認識客戶作業( KYC)、客戶風險承受度測驗、同
              意信託業務之推介或終止推介、同意成為專業投資人之簽
              署、專業投資人表示已充分審閱而無須適用審閱期之聲明
              。
           (7)共同行銷業務:同意共同行銷。
    (二)交易指示
          1.高風險交易:係指該訊息執行結果,對客戶權益有重大影響
            之各類電子轉帳及交易指示,包含非約定轉帳交易超過最高
            限額之交易指示。
          2.低風險交易:係指該訊息執行結果對客戶權益無重大影響之
            各類電子轉帳及交易指示,內容包括下列各項:
           (1)辦理前目第二子目之申請指示。
           (2)辦理ATM之存提款服務。
           (3)照會、認識客戶、協助電子支付機構確認客戶身分等作業
              。
           (4)辦理約定轉入帳戶之設定及轉帳。
           (5)辦理客戶直接向金融機構或間接透過金融資訊服務事業、
              票據交換所平台,進行概括約定繳稅費及限定性繳稅費之
              扣款約定及扣款服務。
           (6)任一金融機構同一統一編號帳戶間轉帳、定存或投資。
           (7)貸款撥款至任一金融機構同一統一編號帳戶或學校之就學
              貸款指定帳戶。
           (8)客戶非直接獲取金融機構之服務且需其人工確認客戶身分
              與指示內容之申請指示、交易指示及資料預處理。
           (9)辦理非約定轉入帳戶之轉帳。
          (10)個人資料異動(如用於身分確認之密碼、用於非約轉交易
              之聯絡資訊、用於雙方約定之通知方式等)。
二、非電子轉帳及交易指示類
    係指與資金轉移無關或不直接影響客戶權益者。
    (一)查詢
          1.帳務類:餘額查詢、交易明細查詢、額度查詢、歸戶查詢、
            託收票據查詢、匯入匯款查詢、信用狀查詢、帳單查詢、借
            款繳息清單、繳費單、扣繳憑單、扣費憑單、補充保費等。
          2.非帳務類:匯率查詢、利率查詢、共同基金查詢、金融法規
            查詢、股市行情查詢、投資理財資訊查詢、業務簡介查詢。
          3.個人資料類:聯絡資訊等。
    (二)通知
          入扣帳通知、存款不足通知、存放款到期通知、放款繳息通知
          、託收票據狀況通知、消費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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