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啟智學校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

條文關聯

本校設左列各處室,處室以下設組:
一、教務處:教學、註冊、設備三組。
二、訓導處:訓育、生活輔導、體育衛生生三組(二十五班以上得分設體
    育組、衛生組)。
三、總務處:文書、事務、出納三組。
四、實習輔導處:實習、就業輔導二組。
五、輔導室:資料、輔導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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