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 一、教務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考查、教學設備、教 具圖書資料供應、教學研究及招生,並實施學習輔導等事項。 二、學生事務處:學生民主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行為輔導、體育衛生保 健及團體活動,並實施生活輔導等事項。 三、總務處:學校文書、事務及出納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