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7日

條文關聯

  本總隊置秘書、科長、主任、技正、專員、股長、管理師、技士、科員
  、技佐、助理管理師、辦事員及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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