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9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局置主任秘書、專門委員、科長、主任、技正、專員、股長、科員、
  技士、管理師、設計師、助理員、技佐、辦事員、書記。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