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7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下列科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行政科:掌理文書、檔案管理、事務、出納等事項。
二、企劃服務科:掌理納稅服務、法令宣導、施政計畫、目標管理及企劃
    研考等事項。
三、土地稅科:掌理田賦、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工程受益費等事項。
四、財產稅科:掌理房屋稅、契稅、使用牌照稅等事項。
五、資訊管理科:掌理資訊業務規劃管制、系統管理、機器操作、資訊設
    備管理維護、銷號劃解、單照管理、及退稅作業等事項。
六、法務科:掌理違章漏稅審理,稅務行政救濟案件處理、清理欠稅、違
    章逃漏查緝、娛樂稅、印花稅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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