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有機農業促進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7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為促進本縣有機農業永續發展,應訂定有機農業發展計畫,計畫
內容包括:
一、有機農業生產。
二、有機農業推廣與行銷。
三、在地食材消費。
四、食農教育。
五、有機農業環境獎勵。
六、有機農業之發展及相關事項。
為達成前項發展計畫,主管機關每年應訂定推動有機農業發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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