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自治條例所稱巷弄道路係指九公尺以下主供兩旁人車直接出入之道路 。 本自治條例所稱停車位係指依法劃設之汽、機車停放格位,用以指示汽 、機車駕駛人停放車輛之位置與範圍。本自治條例所稱道路寬度係指可 供人車行走之總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