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縣公教人員福利互助及急難貸款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0月13日

條文關聯

  下列事項提交住福會審議後執行之:
  一、本基金之運用原則。
  二、本基金年度業務計畫。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四、其他有關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