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

條文關聯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應彙整本府所屬各機關之業務權責,訂定臺中市石虎保
育計畫並公告之,並應依據最新資料,至少每三年通盤檢討一次。
前項保育計畫應包含下列事項:
一、辦理石虎族群調查及遷徙路廊研究計畫。
二、推動石虎友善環境營造。
三、於石虎熱區輔導成立石虎友善環境耕作組織,增加友善環境耕作面積
    。
四、本府各相關機關與在地社區建立石虎保育夥伴關係。
五、辦理石虎保育論壇及締結夥伴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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