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墳墓遷葬補償查估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辦理墳墓遷葬補償查估時,應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將墳墓現狀照
  相、繪製略圖及編號存證,並造冊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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