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錄影監視系統設置及使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03日

條文關聯

  錄影監視系統設置應規劃於治安要點、交通要衝,重要路口、偏僻巷弄
  、治安死角等治安、交通及其他公共安全上有需要之公共處所。
  錄影監視系統攝錄之影音,不得針對特定標的或私人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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