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鄉(鎮、市)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1日

條文關聯

  戶政事務所掌理左列事項:
  一、身分登記事項。
  二、初設戶籍登記。
  三、遷徙登記事項。
  四、登記之申請、變更、更正、撤銷及註銷事項。
  五、其他有關戶籍登記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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