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1月21日

條文關聯

  本府置主任秘書一人,為幕僚長,承縣長之命,處理縣政。置秘書二人
  ,受主任秘書之指揮、監督,掌理機要、動員、協調、核稿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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