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29日

條文關聯

執行法院對於前條之異議認為正當,而到場之債務人及有利害關係之他債
權人不為反對之陳述或同意者,應即更正分配表而為分配。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