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臨時人員年終考核,由其直接主管人員初評,服務單位複評,再經由縣長
核定後,送交各僱用單位作為續僱之參考。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