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上市公司永續報告書應揭露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
中位數,及前二者與前一年度之變動情形。前開資訊得以本公司指定之資
訊申報網站查詢索引方式揭露。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為提升我國勞動市場薪資透明度,爰規範國內上市公司應加強揭露非
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
三、為節省國內上市公司揭露員工薪資資訊及核對作業之時間及人力,爰
開放國內上市公司得以索引方式揭露非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資訊
。國內上市公司如以索引方式揭露者,應確認有關資訊已確實於本公
司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完成申報,所申報資訊視為永續報告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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