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物品管理之檢核要項如左:
  一、各類非消耗性物品之使用期限,有無詳細規定。
  二、採購物品,是否根據實際需要,手續是否簡化完整。
  三、物品驗收,是否依照規定手續辦理。
  四、庫存物品,是否帳物相符。
  五、庫存物品是否分類,放置是否整齊。
  六、物品之核發,是否按照領用標準及程序,切實執行。
  七、物品登記,是否確實。
  八、物品是否有適當儲藏處所。
  九、廢品是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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