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30
人,瀏覽人次:
95328496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船員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一條
船員於服務期間內受傷或患病者,由雇用人負擔醫療費用。但因酗酒、重 大過失或不守紀律所致之非職業傷病者,不在此限。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2)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