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議事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1年07月27日

條文關聯

  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議案之表決,除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會組
  織規程及本規則持特別規定外,以出席代表過半數同意為通過,未超過
  半數同意為否決,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
  議案表決額數之計算,以在場之出席代表人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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