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工友管理之檢核要項如左:
  一、工友工作,是否分配適當。
  二、工友人數,是否符合規定。
  三、僱用工友,是否有一定標準,手續是否完備。
  四、工友工作時間之規定,是否適當,上下班是否準時。
  五、工友訓練,是否認真並切合需要。
  六、工友服務態度,是否良好。
  七、工友請假,是否嚴格管理。
  八、對於解僱工友,一切應辦手續,是否及時辦理。
  九、工友考核,是否按照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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