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43
人,瀏覽人次:
95572663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二條
罷免聲請書應敘述理由,以原選舉單位當選時投票總數百分之十以上選 舉人之簽署,向各該單位之主管行政機關首長提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