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受益人會議召開之期限、程序、決議方法、會議規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
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有關受益人會議出席權數、表決權數及決議方式之規定
,主管機關基於保護公益或受益人權益,認有必要時,得以命令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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