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578
人,瀏覽人次:
93398937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二條
工業專用港及工業專用碼頭內土地,應登記為國有。但與興辦工業人建 廠用地相連且為經營所必需之工業專用港內專用碼頭或工業專用碼頭用 地,得由各該興辦工業人向中央工業主管機關申請租用。
相關令函
(3)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