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18
人,瀏覽人次:
89337980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軍衛生勤務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22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三條
凡國軍官兵、軍中聘雇人員、軍校學生、國民兵及特區工作之官士兵存 記有案者,因作戰、公務或疾病所致之傷病殘,其殘等之檢定,悉依本 章規定處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