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條文關聯

遺屬具有受領二種以上遺屬年金給付之資格時,應擇一請領。
同一順序受領遺屬年金給付之遺屬有二人以上時,並準用第三十九條第二
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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