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事務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之檔案,按類、綱、目、節四級分類,由檔案主辦單位編列檔案
  名稱及分類表,陳奉機關首長核定實施。如非必要,應避免更改。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