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信線路設置維護遷移及租桿掛線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17日

條文關聯

  申請租桿掛線經電信機構同意後,租用人應與當地電信機構訂立租桿合
  約,並在開工七日前通知電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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