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為因應國內外農產品價格波動,穩定農產品產銷,政府應指定重要農產品
,由政府或民間設置平準基金;其設置辦法及保管運用準則,由中央主管
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相關令函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