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2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局財產應由秘書室第三科設置財產管理下並將財產名稱、種類、規格
  、數量價格列冊登記,並指定專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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