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農民或農民團體辦理共同供銷、運銷,直接供應工廠或出口外銷者,視同
批發市場第一次交易,依有關稅法規定免徵印花稅及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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