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5月26日

條文關聯

屠宰場、垃圾處理場、殯儀館、火葬場、公墓、汙水處理廠、煤氣廠等應
在不妨礙都市發展及鄰近居民之安全、安寧與衛生之原則下,於邊緣適當
地點設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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