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4月9日

條文關聯

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經報本府專案核准拆除重建者,得就原容積率
或原總樓地板面積重建;本府並得酌予提高,但最高以原容積率或原總樓
地板面積百分之三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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