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警察人員特別休假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1月21日

條文關聯

  特別休假人員職務應託由同事代理,但須服務機關主管核准,必要時機
  關主管得逕行指派職務代理人。
  前項特別休假人員,應將經辦事項明白交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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