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局為執行軍備整備事項,得設研究發展機構、生產製造機構、執行機
  構、訓練機構及部隊;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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