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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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負責兒童及少
年性交易防制教育計畫之執行、督導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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